所谓避免偏私,是在区别当事人和法官的基础上,要求任何人不能充当自己案件的法官,即禁止自任法官。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进入专题: 十九大 新时代 反腐败机制建构 法治保障 监督问责体系 。在此基础上,十九大提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目标,再次强调了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三个方面: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3 从中国知网的搜索情况来看,相关成果具有篇幅较短、论题宽泛的特点,发表载体多为报纸,期刊论文数量较少。其目的是为了在贪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失踪、潜逃或死亡的情况下顺利追缴赃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我国应不断健全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治体系,充分发挥法治规范、预防、威慑、惩戒、保障、教化、指引的多元功能,建立三不腐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配套的《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做好试点工作,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习近平同志于60年后重提。
(3)对已外流资产的追回,应本着互惠和务实的原则,确立依据贡献分享收益制度。二、不敢腐:发挥法治的震慑与惩戒功能,强化刑法反腐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74]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分别在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上的价值取向与政治智慧是高度统一的。
社会急需的新兴学科开设不足,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知识容量需要扩充。(一)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 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1]但是,世界仍然很不安宁。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永远不会动摇。
[36] (三)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习近平同志认为,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不是过时了,而是历久弥新。[10]习近平:《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15年9月29日第2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法律的实施在于人。面对国际社会不断出现的全球性威胁与挑战以及对联合国作用日趋强烈的质疑,习近平同志多次表达了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的信心与决心。《决定》就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作出部署,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国际视野和使命担当。2.摒弃国强必霸的陈规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中国霸权论、中国威胁论在国际社会一直甚嚣尘上。
(二)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形成,是参与国协商协调的结果,也是国际博弈的结果。习近平同志针对中美关系提出,合作是中美两国唯一正确的选择,我们两国完全能够成为很好的合作伙伴[41]面对这些问题,必须加强全球治理。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金融危机阴云不散,发展鸿沟日益突出,兵戎相见时有发生,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阴魂不散,恐怖主义、难民危机、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17],国际关系的公平正义远未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有待进一步推进,[18]这些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克服的全球性困难和挑战,而这离不开全球治理体制的变革。
为了全面参与全球治理,还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大批具有世界眼光、家国情怀、国际交流能力,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法治人才。[70]这对新形势下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69]习近平:《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76页。[74][北宋]王安石:《周公》。
(三)标准: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 习近平同志主张维护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应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而非整部联合国宪章)为核心。因此,习近平同志对中国发展的正确道路高度重视且洞若观火。[46]《习近平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周边环境推动我国发展更多惠及周边国家》,载《人民日报》2013年10月26日第1版。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第二大经济体,是现行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全球治理体系由全球共商、共建、共享。还主张国际关系合理化,认为应适应国际力量对比新变化,推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体现各方关切和诉求,更好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当权益。
许多人担心修昔底德陷阱将在中国的崛起中重演。结论 习近平同志的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与国际性问题的有力思想工具,也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创新发展的先进理论和指导思想。
《决定》鲜明地提出我国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68],凸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处理涉外事务的重要性和价值。凡是国家间采取对抗、结盟、结怨的态度,那么战争就如影随形,相应的画页就显示出灾难重深、千疮百孔的情景。
其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和平发展道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强国际法治工作等深刻思想的有机结合、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的丰富内容。我们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而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加强全球治理的一项重要理论依据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回答了加强全球治理的原因、目标和路径问题,所以成为中国全面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理论依据。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法律趋同化趋势十分明显,科技革命孕育新突破,全球合作向多层次全方位拓展,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增强,国际力量对比朝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方向发展。[7]参见前引[6],何志鹏书,第256页。七、加强国际法治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国际视野和使命担当,对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75]参见前引[73],赵骏文。反过来,为了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而进行的全球治理,也对国际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以优化全球治理体系为宗旨的推动创新国际法、以提高全球治理效率为目的的强化遵从国际法和以实现全球治理价值为归宿的公正适用国际法等。
(一)国家合作是历史的选择 世界历史是一本战争与和平交织的画册。特别是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同志先后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为全球共赢发展提供了平台,也对构建新型国际关系进行了有益探索。
他认为要奉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扔掉我赢你输、赢者通吃的旧思维。全球治理法治化趋势日益明显。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球治理规则体现更加公正合理的要求离不开对人类各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吸收。【中文关键词】 全球治理。有的法学教育重形式、轻实效,法治人才培养重专业教育、轻思想政治素质,等等。[46]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同周边国家关系的构建,不但以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47]为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还将周边国家视为我国外交优先方向。
[75]一国的涉外法律工作以其立足国内、关注国际的特点,恰好构成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互动的天然纽带。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22]无论搞革命、搞建设、搞改革,道路问题都是最根本的问题[23]。
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谁都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
[51]作为其基石性文件的《联合国宪章》,是二战后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最重要的国际法文件、最重要的国际制度渊源,为战后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规划了全新面貌,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勾画了美好蓝图。[48]这进一步表明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积极构建同周边国家的新型关系,视促进周边和平、稳定、发展为己任。